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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6月25日零时起,常态化核酸检测频次从72小时延长至7天,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全市辖区范围内居民及其他在杭人员每7天应自觉完成一次核酸采样,提倡共同居住、学习或工作的人员之间适当错时参加采样检测。
2.重点人群核酸检测频次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持续加强“场所码”扫码核验工作,严格执行扫码必验,验码必严。规定时间内未取得核酸采样或检测证明的人员不得进入公共场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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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6-15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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