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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千岛女士 于 2015-2-20 15:48 编辑
2月19日零时许,除夕夜,金色阳光三期高层住宅区因居民燃放烟花爆竹引发山林火灾,所幸被消防人员及时扑灭。这已经是该小区24小时内第二起因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
当夜正值烟花爆竹燃放高峰,一住户在54号楼楼下燃放烟花,溅射至楼对面的山体,引燃茅草。火势不断蔓延之时,消防人员及时赶到,利用高压水枪浇灭大火,同时一组消防员持水管上山,扑灭余火。整个灭火过程持续半个小时左右。因扑救及时,山林过火面积不大,未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消防人员提醒广大市民,燃放烟花爆竹要谨慎,切勿在高层住宅小区和山林密集处燃放,以免引起火灾,产生悲剧。
另据了解,2月18日下午,该小区一居民在楼下小广场燃放高空烟花弹,溅射至一旁楼房八楼住户阳台上,点燃了放置在洗衣机上的衣物,并引燃洗衣机电线。八楼住户已回乡下过年,幸而被值班保安和过路居民发现,及时报警,妥善处置。
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说,金色阳光三期属于高层住宅区,且楼房距山体植被较近,一旦燃放烟花爆竹,就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物业提前制定了应急预案,严阵以待,在各居民楼都张贴了公告,劝诫小区居民尽量不要燃放烟花爆竹,尤其严谨燃放高空烟花弹。同时,加派值班人员,在小区业主放炮时,值班保安在近旁“监测守望”,以备不测。
“当天晚上是烟花爆竹燃放高峰期,放炮的人太多了,防不胜防,实在看不过来。”一名保安告诉记者,过年想放炮能理解,但还是希望广大业主能够以自身和邻里的安危为重,自行在小区外寻找开阔的安全地带燃放烟花爆竹。
家住49号楼的吴先生恰好目睹了这两起火灾,他表示十分忧虑。“已经着了两次火,可是好多人该放炮还是放炮,烟花一蹦老高,都撞到我家窗户玻璃上了。最可气的是,在消防员来救火的时候,还有几个人在旁边放炮,一点公德心、责任心都没有。”吴先生说,建议能出台更严格的硬性禁放规定,高层小区内部绝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并加大惩处追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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