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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10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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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浙江杭州
本帖最后由 淳安林业 于 2015-7-10 15:11 编辑
非常感谢大家对古树名木的关注。针对“郑忆”的反映,县林业局及时与枫树岭镇枫树岭村(原新丰村)联系并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调查。
经调查该古树为柳杉,位于枫树岭镇枫树岭村(原新丰村),挂牌号(AF0229)树龄572年,保护等级为一级,管护单位为枫树岭村。该古树平时生长正常,且为当地老百姓认为祖辈和柳神医,常年祭拜。2015年7月6日傍晚在没有任何征兆的情况下连根翻倒。现场初步分析,原因可能是因近段时期雨日连连不断,加上7月6日又遇到大风而导致连根翻倒。
古柳杉翻倒后,保护责任单位枫树岭镇枫树岭村村委主要负责人在当日晚间向该镇林业管理站进行了报告,次日(7月7日)早上镇林业管理站的工作人员赴现场进行调查。与此同时,县林业局接到报告后也立即指派大墅林业中心站工作人员赴现场处置。经现场勘查,翻倒柳杉树干外观正常,枝叶浓密,可树干中部已是空心腐烂,只剩外壳;翻倒方向为该村东南方向农户种植的玉米地,有28株玉米受损。大墅林业站工作人员在现场积极协助村委主要干部做好组织清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古树名木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养护责任:城镇居民区内的古树名木,养护责任人为社区居委会;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古树名木养护责任人为村委会;各单位用地范围内的古树名木的养护责任人为所在单位;公共绿地范围内的古树名木的养护责任人为绿化管理部门。
由于古树年龄大,历经沧桑,有些古树的树体已受损,所以养护管理方面确需亟待加强。林业部门今后将:加大对养护管理的督促工作。督促各个责任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古树的保护管理,关注古树生长动态,对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要及时采取措施,确需移植或枯死采伐的要及时向林业部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后积极处理,防止自然灾害和异常情况时,对群众人身财产造成损失。进一步掌握古树生长情况。从去年开始,我们组织人员对全县4655棵古树名木再次进行调查登记。在此基础上,我们将积极主动协助责任单位对古树生长情、病虫害防治进行技术指导,确保古树安全健康生长。加大宣传力度。古树名木是我国林木资源中的瑰宝,是珍贵的自然和历史文化遗存,加大宣传古树名木管理规定,引导养护责任单位和人民群众关注和爱护古树名木,促使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保护古树名木的队伍中来,让古树名木有个良好的生长环境。
再次感谢大家对林业事业的关心关爱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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