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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世界水日是哪一天吗?
3月22日,今天,就是我们的世界水日。
你知道保护水资源的重要意义吗?
水是一切生命赖以生存、社会经济发展不可缺少和不可替代的重要自然资源和环境要素。保护水资源不仅在于节约用水,还体现在生活中的方方面面,违规占用河道也是对水环境造成影响的因素之一。
案情简介
某村村民宋某因自家住房拆旧建新无处居住,未经审批自行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造了一幢51.6平方米的房屋过渡,挤占填高了河道,严重影响了河道行洪。
淳安县水利水电局了解情况后对此进行了调查询问、现场勘验和责停,并依法向宋某送达了《清障决定书》,责令其在期限内自行清障,如有逾期,淳安县水利水电局将进行强制清理。宋某认为自己只是临时占用部分河道,没有什么大影响,收到决定书后拒绝清障,淳安县水利水电局在期限后向宋某送达了《行政强制决定书》并依法对宋某占用河道影响行洪安全所建的房屋进行了强行清除工作,拆除违障建筑面积51.6平方米及占用河道房屋基础70平方米,清理建筑废料总方量约300立方米,全部外运到垃圾填埋场,使河道恢复原状,保障了行洪安全。
为何进行河道管理范围的划分
划分河道管理范围是为了加强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和排涝通畅,改善水生态环境,发挥河道在防洪排涝、涵养水土、美化环境、保护生态、传承历史等方面的综合功能。
如案例中提及的河道管理范围内挤占填高河道建筑住房的行为,首先不利于河道行洪通畅,损害了河道行洪排涝的功能,不利于防洪安全,对居住者造成了极大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隐患,也对河道沿线村民的人身财产安全也都造成了威胁,故而在汛期来临前必须强制进行拆除,排除风险隐患;其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房,也不利于美化环境和生态保护,对原生态的河道环境是种人为破坏。
河道管理范围
根据《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有堤防河道的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以及两岸堤防和护堤地。平原地区无堤防县级以上河道的管理范围为两岸之间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以及护岸迎水侧顶部向陆域延伸不少于五米的区域;其中重要的行洪排涝河道,护岸迎水侧顶部向陆域延伸部分不少于七米。平原地区无堤防乡级河道的管理范围为两岸之间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以及护岸迎水侧顶部向陆域延伸部分不少于二米的区域。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三十七条第二款 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种植高杆农作物、芦苇、杞柳、荻柴和树木(堤防防护林除外);设置拦河渔具;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
在堤防和护堤地,禁止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
《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建设住宅、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厂房等与河道保护和水工程运行管理无关的建筑物、构筑物;
(二)弃置、倾倒矿渣、石渣、煤灰、泥土、泥浆、垃圾等抬高河床、缩窄河道的废弃物;
(三)堆放阻碍行洪或者影响堤防安全的物料;
(四)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或者高秆作物;
(五)设置阻碍行洪的拦河渔具;
(六)利用船舶、船坞等水上设施侵占河道水域从事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温馨提醒 水是生命之源,每一滴都承载着生命之重。保护水资源,让我们从3月22日——世界水日出发,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尽己所能保护每一滴水资源,借自然之力,护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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