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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汽车驾驶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工作勤奋,身体健康、热爱驾驶工作。 2、具有本县户籍,在千岛湖镇有住处,男性,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日以后出生)。 3、持有B1照以上(含)驾驶证,技术过硬,具有5年及以上安全驾驶资历。同等条件下部队转业士官优先录用。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26日上午8时至27日下午4时30分。 2、报名方法和地点:报名者请携带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户籍证明,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两张到淳安县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新安北路18号县府大院后勤楼二楼216室)报名,并缴纳报名费60元。联系电话:65066686、64821399。 3、考试:分理论考试、驾驶操作技术测试、面试三种形式。理论考试主要内容为交通法规、驾驶技术等相关知识占综合成绩的30%,驾驶技术水平占综合成绩的70%。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察和体检:按照综合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按照计划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依次替补。录用后,总成绩6-8名者,资格有效期为一年(自2012年6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在此期间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若有需求驾驶员,通过体检考察合格者可优先依次录用。 三、招聘后待遇 经招聘录用后,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两个月,待遇按淳政办发[2004]60号文件和有关规定执行。 淳安县县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淳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5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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