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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1193812870

[猛料集中营] 真凭实据晒冤情,企盼正义纠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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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 10: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宁波
游客 125.121.170.x 发表于 2015-1-21 00:18
法律的完善终究滞后于社会的发展,西方文明社会即使如此,何况在人治大于法治的中国社会。因此,法律条文虽 ...

1,“律师工作的本质就是钻法律的空子,玩弄文字游戏,甚至颠倒黑白”,这个可以有且有更甚之,但在律师界坚守良知和正义的还是主流!
2,“实际上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冤假错案”,此论何来?过去一年各地层出不层翻反的冤假错案难不成又成了冤假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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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怕真正钻空子还是SF部门  发表于 2015-1-21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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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 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宁波
游客 122.224.181.x 发表于 2015-1-21 08:48
“有多少查处多少,不定指标、上不封顶。凡腐必反,除恶务尽”。这是习大大的宣言可不是我想出来得。老虎 ...

洪产党员是杀不完的!------所以,忽悠,请继续忽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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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杭州
游客 125.121.170.x 发表于 2015-1-20 23:54
这个案子和遵义道真的那个案子有的一拼!继续坚持吧,终究有大白天下的时候。加油!
顺便补充一句,有没 ...

这位大侠的话还是有几分道理的。但是作为我们旁观者,对于楼主晒出来的这些证据、这些事实,的确是冤情大大的有。简单地说,楼主不就是针对法院作为判案证据的两块地和清心岛项目进行讲事实摆证据么?这两块地和清心道项目也的的确确跟汪建华扯不上半毛钱为余进谋利益的关系,这些就够了!至于你说的楼主选择性曝光,感觉你还知道很多内幕,如果你知道,为什么不曝光呢?说到选择性曝光,难道“阳光水岸背后的黑幕”不是选择性曝光么?不知选择性截频么?不是选择性配音么?不是选择性解说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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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杭州
1193812870 发表于 2015-1-20 23:25
你问的40余辆车子以及别墅的事情?这个我真的不知道,就是知道了我也不想牵涉到别人,这个可能杭州市纪委 ...

干嘛老要去借别人的车啊,自己买一辆多好啊,不就几万块钱嘛,真是多事啊 555.gif 555.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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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1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杭州
本帖最后由 okayiho123 于 2015-1-21 10:25 编辑
游客 125.121.170.x 发表于 2015-1-21 00:18
法律的完善终究滞后于社会的发展,西方文明社会即使如此,何况在人治大于法治的中国社会。因此,法律条文虽 ...

看你的几条评论,说的都是有点道理的。赞同你“法律的完善终究滞后于社会的发展”这个观点。但是你说“律师工作的本质就是钻法律的空子,玩弄文字游戏,甚至颠倒黑白”。对于这句话,相信很多人都不会赞同,律师是法律工作者,律师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像汪的案子,证据明显存疑,明显有假证,而且法院居然也不取证,估计也是顶着纪委和检察院的压力草草给定罪。这可是违反“疑罪从无”的法律规定的,这能说法院判得是正确的么?你说“那些无法纳入法律框架的社会行为就合法吗?”那司法系统对于这些明显法律规定的条文都不执行,这可是更不合理甚至是违法行为!对于司法系统本身的违法行为,谁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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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游客  发表于 2015-1-21 15:04 来自: Invalid
悠然自得dyh 发表于 2015-1-21 10:18
干嘛老要去借别人的车啊,自己买一辆多好啊,不就几万块钱嘛,真是多事啊

领导的世界我们屁民不懂。 一辆车子现在买买是便宜啊。 为什么要借呢? 你说为什么要借呢? {:5_384:}
本站游客  发表于 2015-1-21 18:14 来自: Invalid
okayiho123 发表于 2015-1-21 10:24
看你的几条评论,说的都是有点道理的。赞同你“法律的完善终究滞后于社会的发展”这个观点。但是你说“律 ...

 楼主| 发表于 2015-1-22 00:3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杭州
cjs7017 发表于 2015-1-21 09:46
帖主晒冤并且不想涉到别人,那是人品摆在那里!值得尊敬!
但当旁观者的我们评说其事,就事论事,只要不 ...

谢谢您的点评。生活虽苦涩却感受到您对人世间的善良和关爱,是春天般的温,感觉到世上还是好人多。祝福朋友您,2015,迎接快乐,远离烦恼!生活幸福,家庭美满!事业兴旺,收获连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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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 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杭州
游客 218.75.78.x 发表于 2015-1-21 15:04
领导的世界我们屁民不懂。 一辆车子现在买买是便宜啊。 为什么要借呢? 你说为什么要借呢?

我说真不应该借用, 6666.gif 6666.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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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 08: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杭州
来逛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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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 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杭州

有理有据   但不知能否改变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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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 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杭州
局外人怎么也搞不灵清的。
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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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杭州
每天必逛必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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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游客  发表于 2015-1-22 15:58 来自: Inval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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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2 18: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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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3 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杭州
局外人确实搞不灵清!
外甥打灯笼——照旧(照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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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3 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杭州
只是每天一逛罢了。
外甥打灯笼——照旧(照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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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游客  发表于 2015-1-23 08:45 来自: Invalid
顶起来
本站游客  发表于 2015-1-23 10:40 来自: Invalid
最近没有见到新鲜的内容
本站游客  发表于 2015-1-23 11:38 来自: Invalid
游客 115.238.82.x 发表于 2015-1-23 10:40
最近没有见到新鲜的内容

怎么都休息了?要使出拼搏的精神。
本站游客  发表于 2015-1-23 12:04 来自: Invalid
游客 122.224.181.x 发表于 2015-1-23 11:38
怎么都休息了?要使出拼搏的精神。

要使出蛮拼的精神,让习主席为你点赞。
本站游客  发表于 2015-1-23 13:43 来自: Invalid
没有新鲜的东西不好,看起来没有劲
本站游客  发表于 2015-1-23 15:08 来自: Invalid
废话连篇
本站游客  发表于 2015-1-23 15:47 来自: Invalid
wy999999 发表于 2015-1-23 14:50
都顶到83页,大家加油啊,顶到100!!!!都顶到83页,大家加油啊,顶到100!!!!都顶到83页,大家加油啊 ...

你确实蛮拼的
本站游客  发表于 2015-1-23 16:50 来自: Invalid
你们这样是在看别人的笑话是吧
本站游客  发表于 2015-1-23 19:14 来自: Invalid
听说阳光水岸的余进案子最近已判。求证!
 楼主| 发表于 2015-1-23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杭州
当你不是受害人的家属时,你没有想象到社会有这么复杂,当你没被欲加之罪时,你没有想象到中国的司法有这么黑暗,当你的亲人有一天被别人故意制造冤案时,你才知道原本该守法的却在犯法,原本该执法的却地制造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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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3 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宁波

小毛孩听你妈话,不可以这样玩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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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3 2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杭州

必须抗争别无选择,相信邪总不压正!相信再深再黑的夜晚,总有天亮光明到来的时候!正义可能会迟到,但从来不会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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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游客  发表于 2015-1-23 22:36 来自: Invalid
1193812870 发表于 2015-1-23 21:42
必须抗争别无选择,相信邪总不压正!相信再深再黑的夜晚,总有天亮光明到来的时候!正义可能会迟到,但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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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4 2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
刚拜读了千岛湖新闻网: 社会各界热议“秀水富民”(三) 建设法治淳安 推动秀水富民

俺也建议: 领导们还是先来此热议热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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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游客  发表于 2015-1-25 11:05 来自: Invalid
{:1_251:}
本站游客  发表于 2015-1-25 11:05 来自: Invalid
wu454559252 发表于 2015-1-1 01:19
不了解,希望政府不要放过一个坏人!也不要冤枉一个好人!

{:1_251:}
本站游客  发表于 2015-1-25 13:54 来自: Invalid
1193812870 发表于 2015-1-23 21:03
当你不是受害人的家属时,你没有想象到社会有这么复杂,当你没被欲加之罪时,你没有想象到中国的司法有这么 ...

怪谁呢?对,怪法律!{:1_567:}。不对啊,中国这么多公务员呢,难道都是贪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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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5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
多少人间怨?随水恨东流!苍天问遍仍是,无处话公平。固守愚民权力,岂有和谐社会?媒体丧真诚。黑手横行日,真理尽成空。郁肠断,心早碎,泪常倾。哭我山川万里,四海无英雄。上下权贵肆虐,南北人格殆尽,正义不言声。一片沉沦里,楼阁饰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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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5 22:2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
好人每一次的退让,都是在降低恶人做恶的成本;每一次的沉默,都是在扩大谎言的范畴;每一次的冷漠,都是在增加行恶的机会;每一次的默许,都是在助长暴力的发生;每一次的回避,都是在创造苦难的轮回;每一次的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都是在纵容更大的伤害。恶有多大,沉默就有多么的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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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5 22:2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
念斌律师近日提出赔偿1千万精神损害抚慰金的理由向法院作出阐述,念斌律师表示,这个案子折腾8年,8年来念斌4次被判死刑和1次死刑复核,伤害是不断叠加的,而且念斌父母先后去世。不能养老不能送终,这1000万抚慰金要求并不过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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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25 22: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杭州
cjs7017 发表于 2015-1-25 22:29
念斌律师近日提出赔偿1千万精神损害抚慰金的理由向法院作出阐述,念斌律师表示,这个案子折腾8年,8年来念 ...

是啊!无冤是法律的最高境界!冤案可以平反,生命不能生来,时光不会倒流,伤害无以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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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6 07: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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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6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杭州
cjs7017 发表于 2015-1-25 22:21
多少人间怨?随水恨东流!苍天问遍仍是,无处话公平。固守愚民权力,岂有和谐社会?媒体丧真诚。黑手横行日 ...

现代屈原犀利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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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6 09: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杭州
cjs7017 发表于 2015-1-25 22:26
好人每一次的退让,都是在降低恶人做恶的成本;每一次的沉默,都是在扩大谎言的范畴;每一次的冷漠,都是在 ...

今天不呐喊明天就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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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游客  发表于 2015-1-26 10:03 来自: Invalid
1193812870 发表于 2015-1-25 22:49
是啊!无冤是法律的最高境界!冤案可以平反,生命不能生来,时光不会倒流,伤害无以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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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6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杭州
郑忆 发表于 2015-1-26 09:55
今天不呐喊明天就是你!

今天不呐喊明天就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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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6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宁波
郑忆 发表于 2015-1-26 10:28
今天不呐喊明天就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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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6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杭州
郑忆 发表于 2015-1-26 10:28
今天不呐喊明天就是你。

不会这么严重吧。
外甥打灯笼——照旧(照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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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游客  发表于 2015-1-26 11:48 来自: Invalid

其实需不需要余进出庭作证不是那么重要,谁能保证余进在法庭上也能公正作证?主要是相关证据立得住脚就行。讨论到现在,检察院、法院也应该出来走几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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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7 08: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杭州
{:1_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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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游客  发表于 2015-1-27 08:31 来自: Invalid
本站游客  发表于 2015-1-27 08:32 来自: Invalid

余进24.5年,朱13年,谢13年。
本站游客  发表于 2015-1-27 09:58 来自: Invalid
求解。有期徒刑最长不超过二十年,晕了。开庭的第二天就听说余进是判了24.5年。
本站游客  发表于 2015-1-27 10:10 来自: Invalid
1. 只有一个罪名的,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十五年。
2. 数罪并罚,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3. 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没有再犯罪)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是不是总和刑期超过了三十五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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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7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杭州
政界太复杂,在里面生存不容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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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游客  发表于 2015-1-27 10:23 来自: Invalid
1193812870 发表于 2015-1-23 21:03
当你不是受害人的家属时,你没有想象到社会有这么复杂,当你没被欲加之罪时,你没有想象到中国的司法有这么 ...

嗯,是这样的
本站游客  发表于 2015-1-27 10:24 来自: Invalid
郑忆 发表于 2015-1-26 10:28
今天不呐喊明天就是你。

{:5_514:}
本站游客  发表于 2015-1-27 10:25 来自: Invalid
游客 115.196.65.x 发表于 2015-1-26 11:48
其实需不需要余进出庭作证不是那么重要,谁能保证余进在法庭上也能公正作证?主要是相关证据立得住脚就行 ...

,这个好像可能性不大哦
本站游客  发表于 2015-1-27 10:26 来自: Invalid
游客 115.238.82.x 发表于 2015-1-27 09:58
求解。有期徒刑最长不超过二十年,晕了。开庭的第二天就听说余进是判了24.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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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9 08: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杭州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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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9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杭州
1193812870 发表于 2015-1-25 22:49
是啊!无冤是法律的最高境界!冤案可以平反,生命不能生来,时光不会倒流,伤害无以弥补!

保重 花.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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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游客  发表于 2015-1-29 15:38 来自: Invalid

依法治国在淳安,行贿的痤牢受贿的风光。岂有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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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9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杭州
哈,通过这个案例的讨论(也包括争论),楼上众看客俨然都成法律界人士了,还真应验了一句“理不辩不明”呀。
小和尚念经——有口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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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29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
游客 115.196.65.x 发表于 2015-1-26 11:48
其实需不需要余进出庭作证不是那么重要,谁能保证余进在法庭上也能公正作证?主要是相关证据立得住脚就行 ...

证人出庭作证之真伪自有庭审法官及陪审人员来审议判定,但如是因有证人会作伪证,出庭作证就不是那么重要,那岂不所有案审都不需证人了?!
证人出庭,就是为了在对质中还原真实案情,在辩驳中求证罪与非罪!
所以说:证人说的真伪并不重要,但出庭与否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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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游客  发表于 2015-1-30 08:50 来自: Invalid
判决书信息量很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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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30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杭州
游客 122.224.181.x 发表于 2015-1-29 15:38
依法治国在淳安,行贿的痤牢受贿的风光。岂有此理!

有这事 QQ图片20140228140059.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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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30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杭州
本帖最后由 陆地鱼 于 2015-1-30 13:36 编辑


行贿和受贿大多是不会坐牢的(比如此案中未被追究刑责的受贿者和被牵涉到的其他的行贿者),坐牢的除了那些滥用职权和受贿两罪并罚的以外,单纯被判受贿罪的也基本是那些没有什么背景的,好欺负的,或者是脾气不好或工作时原则性太强而得罪了人的,或者是触动了某些人的经济或政治利益的,更或者是被冤枉的……,反正比较复杂,原因很多,一两句说不清楚~。总之,是那些运气不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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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30 1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杭州
陆地鱼 发表于 2015-1-30 09:52
行贿和受贿大多不用坐牢的,坐牢的基本是那些没有什么背景的,好欺负的,或者是脾气不好或工作时原则性 ...

做一个遵纪守法的良民,安分守己,就不存在“这就是命”
外甥打灯笼——照旧(照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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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30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杭州
陆地鱼 发表于 2015-1-30 09:52
行贿和受贿大多是不会坐牢的(比如此案中未被追究刑责的受贿者和被牵涉到的其他的行贿者),坐牢的除了 ...

却实是有很多像你说的这样,啊无奈~~~~~~{:1_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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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30 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杭州
人儿 发表于 2015-1-30 10:52
做一个遵纪守法的良民,安分守己,就不存在“这就是命”

那也未必,冤假错案屡屡皆是,最近电视里天天有放 25.gif 25.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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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坛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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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30 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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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定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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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31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杭州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作为老百姓,只要澄清事实才是硬道理。
今年的目标还差距较大,继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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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31 23: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
据传余进案一审已经判决,庭审及判决对牵涉此帖中汪的事情应该给大家有所交待了吧?期待知情者爆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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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游客  发表于 2015-2-2 09:37 来自: Invalid
cjs7017 发表于 2015-1-31 23:08
据传余进案一审已经判决,庭审及判决对牵涉此帖中汪的事情应该给大家有所交待了吧?期待知情者爆料!

余进的案子中没有提及汪的事情,开庭审理及判决书中都没提到汪。
这是否意味着余进本人及检察院、法院没有认定汪的受贿?我不懂法,不知汪的受贿罪是否确实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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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3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
wy999999 发表于 2015-2-3 14:22
恩,没人我来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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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游客  发表于 2015-2-4 10:28 来自: Invalid
要相信法律,汪部长要好好认罪,好好改造,不要再搞策划了,以后出来种点菜,好好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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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4 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杭州
游客 123.157.216.x 发表于 2015-2-4 10:28
要相信法律,汪部长要好好认罪,好好改造,不要再搞策划了,以后出来种点菜,好好做人。

汪部做人一向很好,这是大家都看到的。他要做什么似乎不用您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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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游客  发表于 2015-2-4 15:27 来自: Invalid
游客 123.157.216.x 发表于 2015-2-4 10:28
要相信法律,汪部长要好好认罪,好好改造,不要再搞策划了,以后出来种点菜,好好做人。

奉劝你:人心生一念,天地悉皆知,善恶若无报,乾坤必有私。来日方长
本站游客  发表于 2015-2-4 16:46 来自: Invalid
游客 123.157.216.x 发表于 2015-2-4 10:28
要相信法律,汪部长要好好认罪,好好改造,不要再搞策划了,以后出来种点菜,好好做人。

我想是金子在哪里都能发光,我对他的未来有信心,他是个心中无鬼,腹中无愧,心中坦荡,做事向来上对得起天,下对得起地,中间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以后的事真得不需要你操心。我有以下问题想问你: 1、你叫我要相信法律,依据是法院不会办冤案吗?那最近的内蒙呼格案、福建的念斌案、还有浙江的叔侄案又是怎么回事呢?2、汪建华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吗?3、如果是,检察院为什么要做假?为什么坚决不让证人出庭作证?为什么程序严重违法不纠正?为什么凭证人的口供办案,不看书证?为什么法律文书到现在不公示? 4、你这么好心,把他以后的生活都按排好,请问你能否能站到台前, 如果能,我们当面探讨一下。
本站游客  发表于 2015-2-4 16:47 来自: Invalid
游客 123.157.216.x 发表于 2015-2-4 10:28
要相信法律,汪部长要好好认罪,好好改造,不要再搞策划了,以后出来种点菜,好好做人。

我想是金子在哪里都能发光,我对他的未来有信心,他是个心中无鬼,腹中无愧,心中坦荡,做事向来上对得起天,下对得起地,中间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以后的事真得不需要你操心。我有以下问题想问你: 1、你叫我要相信法律,依据是法院不会办冤案吗?那最近的内蒙呼格案、福建的念斌案、还有浙江的叔侄案又是怎么回事呢?2、汪建华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吗?3、如果是,检察院为什么要做假?为什么坚决不让证人出庭作证?为什么程序严重违法不纠正?为什么凭证人的口供办案,不看书证?为什么法律文书到现在不公示? 4、你这么好心,把他以后的生活都按排好,请问你能否能站到台前, 如果能,我们当面探讨一下。
 楼主| 发表于 2015-2-4 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杭州
本帖最后由 1193812870 于 2015-2-5 08:54 编辑
游客 123.157.216.x 发表于 2015-2-4 10:28
要相信法律,汪部长要好好认罪,好好改造,不要再搞策划了,以后出来种点菜,好好做人。

我想是金子在哪里都能发光,我对他的未来有信心,他是个心中无鬼,腹中无愧,心中坦荡,我们做事向来上对得起天,下对得起地,中间对得起自己的良心。以后的事真得不需要你操心。我有以下问题想问你: 1、你叫我要相信法律,依据是法院不会办冤案吗?那最近的内蒙呼格案、福建的念斌案、还有浙江的叔侄案又是怎么回事呢?2、汪建华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吗?3、如果是,检察院为什么要做假?为什么坚决不让证人出庭作证?为什么程序严重违法不纠正?为什么凭证人的假口供办案,不看书证?为什么法律文书到现在不公示? 4、你这么好心,把他以后的生活都按排好,请问你能否能站到台前, 如果能,我们当面探讨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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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游客  发表于 2015-2-4 18:59 来自: Invalid
游客 123.157.216.x 发表于 2015-2-4 10:28
要相信法律,汪部长要好好认罪,好好改造,不要再搞策划了,以后出来种点菜,好好做人。

作你真够劳心的,这好像不需要你我费心的事。
 楼主| 发表于 2015-2-4 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杭州
本帖最后由 1193812870 于 2015-2-4 22:22 编辑
游客 123.157.216.x 发表于 2015-2-4 10:28
要相信法律,汪部长要好好认罪,好好改造,不要再搞策划了,以后出来种点菜,好好做人。

奉劝你:人心生一念,天地悉皆知,善恶若无报,乾坤必有私。来日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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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游客  发表于 2015-2-6 09:08 来自: Invalid
1193812870 发表于 2015-2-4 21:40
奉劝你:人心生一念,天地悉皆知,善恶若无报,乾坤必有私。来日方长

本站游客  发表于 2015-2-6 09:08 来自: Invalid
1193812870 发表于 2015-2-4 21:40
奉劝你:人心生一念,天地悉皆知,善恶若无报,乾坤必有私。来日方长

 楼主| 发表于 2015-2-6 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杭州
本帖最后由 1193812870 于 2015-2-6 21:32 编辑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就加快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全面部署,决定提出,要严格规范执法,坚持依法严格查办职务犯罪案件。虽然贵州遵义检察机关在最后一刻守住了法律的底线,还熊祖模先生一个迟到的公正,但是,要真正做到依法反腐,有错必纠依然任重道远。因为,还有许许多多的“熊祖模”在凄苦的等待中,也没有许许多多的“贵州遵义检察机关”能敢于纠正其错。更期盼杭州市中院“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是梦想!
                        县委副书记落马被当成反腐典型 三年后证实为冤案
                              
2014年11月15日 10:10:46来源:新京报


  人们经常见到一种情况,就是一旦某人被纪委或检察机关宣布立案调查,此人就立即成了口诛笔伐的对象,甚至会有媒体提前将其定位为腐败分子。

  今年6月,贵州道真县委原副书记熊祖模被遵义市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此前,他被当地检察机关认定受贿和滥用职权,并因此被一审数罪并罚判刑11年,二审后,贵州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此案的证据不足问题、逼供诱供问题和证人虚假证言问题从而得以暴露,最终,检察机关撤诉并根据法律规定决定不起诉。

  虽然熊祖模从法律上恢复了无罪的自由身,但吊诡的是,在法律结论做出后,他去找上级遵义市委和市纪委要求恢复名誉和工作,但直到今天,有关部门还是没有落实。

  遵义市委对熊祖模重新安排工作的拖延,比起当初熊祖模被抓后的迅速丑化,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前述报道说,一审宣判后,尽管此案还在上诉期尚未有定论,遵义市和道真县两级党委政府和有关官员,都急不可待地将熊祖模迅速作为反面典型进行宣讲。

  纵观熊祖模自被调查以来的三年跌宕人生,可以发现其中所反映出来的反腐工作的诸多问题。

  包括,在反腐调查阶段,当地纪委、检察院混合办案,规避了法律对办案程序、时限要求、强制措施、羁押地点等多方面的制约制度,从而使调查对象的人权和其他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还有,一旦某人涉嫌腐败,当法律程序没走完,甚至刚被调查,该人即被假定有罪,法律所强调的无罪推定原则在反腐领域落空。人们经常见到一种情况,就是一旦某人被纪委或检察机关宣布立案调查,此人就立即成了口诛笔伐的对象,甚至会有媒体提前将其定位为腐败分子。

  第三,在反腐败侦查过程中,虽然直接的肉体刑讯逼供现象不常发生,但实际上,以连续审讯、精神逼供、诱供和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等现象还不时出现。在某些办案人员的眼里,一旦某个官员被抓,就已然被钉上耻辱柱,对其使用任何侦查手段都不为过。

  第四,公众心理中对腐败的痛恨,加剧了反腐过程中有罪推定现象的普遍性,这种有罪推定甚至还被赋予了某种程度的正当性。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就加快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全面部署,决定提出,要严格规范执法,坚持依法严格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但通过熊祖模的案件我们依然可以看到,要做到依法反腐,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推动反腐的法治化,不是替贪官说话,而是替任何一个可能被调查的人进行合法权利的预保护,也是为整个社会逐渐融入真正全面的法治文明而行动。有关机关和人员需要明白的是,在强大的公权力调查程序中,每个被调查的对象,都尤其需要公权力严格依法办事。这种依法反腐,不仅是反腐本身的公平正义所需,更是为全社会的法治文明进步创造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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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游客  发表于 2015-2-8 00:23 来自: Invalid
不信法治已成灰,不信正义唤不回!冤民何时把家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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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坛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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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8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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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游客  发表于 2015-2-8 22:40 来自: Invalid
游客 115.193.107.x 发表于 2015-2-8 00:23
不信法治已成灰,不信正义唤不回!冤民何时把家归!

{:1_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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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世轮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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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9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杭州
控方究竟想掩盖的是什么?!
外甥打灯笼——照旧(照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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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定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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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1 12:4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温州
看看大宋提刑官,从古至今皆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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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游客  发表于 2015-2-12 16:44 来自: Invalid
千岛湖怪 发表于 2015-2-11 12:44
看看大宋提刑官,从古至今皆如此!


要使出蛮拼的精神,让习主席为你点赞。
本站游客  发表于 2015-2-12 16:45 来自: Invalid
游客 122.224.181.x 发表于 2015-2-12 16:44
要使出蛮拼的精神,让习主席为你点赞。


要使出蛮拼的精神,让习主席为你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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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定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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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2 2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杭州
都大过年了,大家渴盼出现的终也还是没能出来走两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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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游客  发表于 2015-2-13 21:40 来自: Invalid
陆地鱼 发表于 2015-2-4 14:42
汪部做人一向很好,这是大家都看到的。他要做什么似乎不用您费心。

你看到了什么了?要是不出事,你知道他是谁吗?好好改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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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定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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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3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宁波
1193812870 发表于 2015-1-9 22:54
关于160亩土地事项,作为定罪证据的证人证言:

大过年了,看世间有人欢乐有人伤悲,只问是否坦荡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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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4 08:24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杭州
陆地鱼 发表于 2015-2-4 14:42
汪部做人一向很好,这是大家都看到的。他要做什么似乎不用您费心。

这人家应该是在说反话调侃吧,应该是和你持相同观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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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6 14: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杭州
jionken 发表于 2015-2-14 08:24
这人家应该是在说反话调侃吧,应该是和你持相同观点的

希望是吧。{:1_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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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2-16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杭州
本帖最后由 陆地鱼 于 2015-2-16 14:28 编辑
游客 183.158.119.x 发表于 2015-2-13 21:40
你看到了什么了?要是不出事,你知道他是谁吗?好好改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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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游客  发表于 2015-2-16 20:38 来自: Invalid
非常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汪建华冤案的关注!过年了,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健康快乐、美满幸福、万事如意、合家幸福!
本站游客  发表于 2015-2-17 07:04 来自: Invalid
游客 183.158.102.x 发表于 2015-2-16 20:38
非常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汪建华冤案的关注!过年了,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健康快乐、美满幸福、万事如意、合家 ...

祝汪部长好好改造,早点出狱!噢耶!
本站游客  发表于 2015-2-21 23:46 来自: Invalid
游客 61.174.159.x 发表于 2015-2-17 07:04
祝汪部长好好改造,早点出狱!噢耶!


法大于权,还是权大于法,这是汪建华案给法治社会的警示。希望,真真法治的阳光能够照到这个角落,也希望淳安有识之士共同顶起,为这一米阳光给黑暗中的人民一线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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