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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岛花园业委会授权发布。
关于千岛花园小区告全县人民书 暨物业封闭管理的公告 千岛花园小区业主及临时居民, 并告全县人民: 千岛花园小区已经投入使用十年,是千岛湖镇最大小区之一,也是入往率最高、人口密度最大的小区。十年以来,由于小区没有业委会(业主)监督与管理,小区内目前环境差、设施落后,出租房比较多,特别是柴间车库出租现象严重。由此带来的卫生、消防、停车、安全问题比较突出,隐患比较大,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广大业主的工作生活和社会和谐。 自从2014年8月1日小区成立了业委会后,业委会广泛发动了小区业主参与自治,共商共议解决小区改造和一些业主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如今,小区内新建一个40余位的永久停车场已经完工;主干道拓宽、人行道改造工程已经进入尾声;主干道路灯已经完成了地下埋管和线路铺设;道闸系统将在本月底前完工;小区内影响采光的大树移位、小区内园林绿化整理也已经初显成效。接下来,年内还要针对小区内乱堆乱放现象,联合建管、规划、公安、社区等部门进行一次全面整治;物业公司对出租房进行登记摸排,清理一批卫生、安全钉子户。力争有一个较好的安全、卫生环境,干净清爽过春节。 2015年,我们业委会计划小区进行车位改造,努力解决停车难问题。另外,小区园林绿化、路灯系统、监控系统、健身设施都将进行更新改造。 为了改善小区通行环境和广大业主停车安全,确保小区内消防通道的畅通,保障小区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经小区业主代表大会和业委会商议决定:2015年2月1日零时起千岛花园小区物业将采取封闭式管理。对进出人员、车辆进行登记,严格控制非业主人员及其车辆进出。敬请大家理解! 希望在不久的将来,千岛花园小区将以崭新的面貌,干净整洁的小区环境给广大业主和来客带来美好的印象,生活品质得到进一步提高,邻里更加和谐,充分的体现了千岛花园在和谐社会,平安家园创建上的成就。我们更希望,千岛花园小区所有业主和住户,快乐如一家人。 特此告知 千岛湖镇千岛花园小区第一届业主代表大会 千岛湖镇千岛花园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1 千岛花园小区内停车登记通知 千岛花园业主及临时居民:
为规范小区内停车秩序,缓解小区停车拥挤状况,经业主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在小区入口处设立道闸装置。届时,小区将采取封闭式管理,严格控制外来车辆进入,未经允许及未登记的车辆将不得进入小区。经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即日起进行小区内存量车辆登记,望各位业主及相关人员相互转告,尽快办理登记手续。 现将小区车辆登记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业主本人车辆(与户主姓名一致),请提供房产证、车辆行驶证、身份证前来登记。 2、非户主业主车辆,如业主的配偶、家属等,但户口与户主在同一户口本上。请提供房产证、车辆行驶证、户口本、身份证前来登记。 3、夫妻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有一方属本小区户主的,其拥有车辆登记请提供房产证、车辆行驶证、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前来登记。 4、车辆为业主设立的民营个体工商户、企业所属财产的,视同业主车辆登记,登记方法参照上面第1、2、3款,再提供公司登记信息及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文件。 5、凡是超过7坐的客车,截重量超过0.5吨或者长度超过5米的的货车一律不予登记;凡属行政事业单位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 6、非业主车辆请提供租房合同、身份证、行驶证。三份资料上姓名必须一致,前来登记备案,但不发给通行证。没有备案的,不得进行入小区。 7、以上条款及其它未尽事宜,解释权归业委会。 特此通知 千岛湖镇千岛花园小区第一届业主代表大会 千岛湖镇千岛花园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
附件2
界定业主说明 1、户口在本小区,户主就是业主本人的,户口本上所有人视为业主。 2、户口不在本小区,非农户口,房产证上的人员视为业主。其户口本上的其它人员不属业主。 3、户口不在本小区,农业户口,房产证上的人员视为业主。其户口本上的其它人员不属业主。 4、无论什么户口,夫妻不在一个户口本上,而夫妻一方或双方在房产证上的,能提供结婚证,夫妻两人视为业主。 5、凡车库、附房(有产权证)单独购买的业主,不具备在小区拥有车位资格,如果其拥有物业用于停车,可发放车辆通行证。 6、未尽事宜解释权归业委会。 千岛湖镇千岛花园小区第一届业主代表大会 千岛湖镇千岛花园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二〇一五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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