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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淳安县住建局结合“最多跑一次”深化改革,制定并出台了《淳安县建筑设计类中介机构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为规范建筑设计类中介机构的服务,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建筑质量,提速建设项目审批,助力“最多跑一次”,加强生态及景观保护提供了制度保障。
为企业和项目营造优质、高效的审批服务环境,为项目审批注入加速度,是今年淳安县住建局“最多跑一次”深化审改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为此,淳安县住建局首先从审批事项入手推进建设项目审批提速增效,但仍有不少业主困于项目审批“蜗速”。这其中,不够规范的建筑设计类中介机构成为影响审批提速的一大“拦路虎”,这显然与我省“最多跑一次”工作任务不一致。
经常跑建设项目审批的人知道,想要“跑”得快,就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走得顺溜不行,还得在中介机构这关别“卡壳”。今后,建筑设计类中介机构不规范导致项目拖拉的现象有望得到改变。
办法的出台,主要是针对淳安县县内建筑设计类中介机构编制的项目设计方案水平较低,不符合规范要求,导致建设项目审批慢和难;项目设计建筑方案较差,与淳安环境与景观结合度不高等问题,明确了建筑设计类中介机构的质量评价及考核管理办法,对在淳安境内从事建筑设计类中介机构进行动态监管。
项目审批过程中,目前建筑设计类中介机构出现问题:第一、挂靠单位。这一现象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机构规模小,执业水平普遍偏低的状况。第二、设计方案规范性、完整性不够。对设计规范和规章的理解和学习不够,导致方案的重复修改,甚至有恶意的弄虚作假。第三、中介机构主观上约束性小。中介机构对设计时限和设计成果随意性大,缺乏严谨性。第四、中介机构的盲目追求利益。中介机构以营利为目的,导致有些项目设计追求营利,而不顾职业道德和职业质量。
《淳安县建筑设计类中介机构考核评价办法(试行)》通过对每一个项目方案的设计合理性、建筑美观及景观协调性、技术指标的准确性、表达的规范性、完成时限等评价内容进行动态综合评定,并进行阶段性汇总,推选优秀方案和优秀中介机构,公布不合格方案和不良中介机构。通过记录备案、警示提醒、列入黑名单三级惩戒管理方式对中介机构进行规范管理,以此切实提升中介机构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针对省“最多跑一次”改革和 千岛湖的景观保护要求,通过加强对建筑设计类中介机构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设计类中介机构的执业行为,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维护中介服务市场秩序,保障委托人及中介机构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中介机构的建筑设计水平,提升建筑品质,打造秀美、恬静的千岛湖城市景观风貌,促进康美千岛湖建设;进一步加快了建设项目审批速度,给项目审批安上“加速器”,助力“最多跑一次”深化改革。
住建局行政审批科—郎泽明、徐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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