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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高利贷在人们心中都有不好的形象,一谈高利贷,大家都闻声色变。如近年出现的“校园贷”陷阱;由高利贷引发的于欢“辱母杀人案”等为我们敲响了警钟。
现在很多人因为缺乏金融、法律知识,一不留神就陷入了高利贷的陷阱。
那么,借高利贷真有那么可怕吗?高利贷借款法律保护吗?我们又该如何防范借贷风险?
先来看一则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案例:
无知少女欠下高利贷
小芳(化名)的父母离异后,其父亲常年在外务工,小芳平时由爷爷奶奶照看。年方十七的小芳初二时就辍学。初入社会,小芳没有什么收入来源,生活得并不如意,在朋友的介绍下小芳结识了关某,并瞒着家里向关某借款。关某和小芳约定,小芳必须在自借款之日起10天之内归还借款,并直接从本金中抽取了高昂的利息,明眼人都知道这是不合法的借贷,而小芳却不以为然,认为自己有能力归还,直到10天之后,债主追上门来才后悔莫及。
可怜年迈爷爷来买单
小芳的爷爷得知此事后报了警,民警了解情况后认为此事双方宜通过协商解决,于是双方当事人来到司法所进行调解协商。
经过调解员的努力,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小芳的父亲虽在外务工,但也没有多少可支配的资金,爷爷把自己和老伴平日省吃俭用攒下的存款拿出来给孙女还款。
律师说法:
高利贷借款法律保护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七条 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也就是说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支付的超额利息可以抵扣本金,也可以要求返回。
但高利贷的借条并非完全不受法律保护。按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无论利息多高,借贷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债务人要及时偿还借款的本金。
结合本案,小芳与关某之间存在借贷关系,但关某要求从本金中抽取高昂的利息,那么小芳实际借到的金额为本金。约定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可不予支付。
如何防范民间借贷风险
1、融资应尽可能通过合法渠道。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要接受超过年利率36%的高额利息。
2、借款、还本、还息,最好走银行转账方式,以记录下每次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将来可能发生的纠纷留好证据。
3、借贷双方除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相关审查外,借贷协议上应写明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姓名和其他身份信息、借款用途、借款金额和币种、借款时间和还款时间、还款方式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如果有利息约定的必须写清利率,具备条件的最好办理公证手续。如果有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约定的,应当根据《物权法》、《担保法》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的法律手续。
4、对想通过民间借贷获得资金支持的个人和企业,除防范法律风险外,还要考虑自己的实际经营情况、民间借贷的高利率风险等综合因素,做好偿还借款的预期规划,做好借款和利息的及时足额偿还,以免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
提醒
高利贷者犹如行走在犯罪边缘,稍有不慎,就会坠入法网。因高利贷而极易触犯的刑事罪名有非法经营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高利转贷罪、骗取贷款罪等等。因此,不要触碰高利贷,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合法借贷,才不至于危害自己、他人和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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