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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屠宰前连养殖后连消费,是畜禽产品进入市场流通前的最后一环,也是把控肉食品安全的关键环节。按照“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统一配送、企业运作、合力监管”的要求, 我县通过前期准备、部署、实施阶段,决定自2018年5月2日零时起,全县生猪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统一配送”,严禁私屠滥宰,确保上市肉品的质量安全。
统筹规划 及早部署
2014年6月起,生猪屠宰监管职能由县商务局划转至县农业局。为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县农业局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生猪定点屠宰法律法规、生态环境及肉品消费质量安全要求,结合实际情况于2016年初起草了加强生猪定点屠宰肉品统一配送工作的实施意见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相关职能单位和乡镇负责人对该实施意见稿开展专题讨论。同时,县农业局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奔赴乡镇和县生猪定点屠宰厂进行实地调研听取乡镇意见,并组队先后到杭州萧山、临安、义乌华统、绍兴新昌、衢州常山等区县考察,学习成功经验,对该稿件内容进行完善。
同时,县工贸资产有限公司对县生猪定点屠宰厂进行整合改制,成立了 杭州千岛湖泰众肉类食品有限公司,对屠宰设备、防疫条件和污水设施进行改造提升,并采购了6辆冷链配送车,对部分乡镇启动定点屠宰肉品统一配送的试运行工作。
2018年2月28日董毓民到县工贸公司调研时指出,生猪定点屠宰肉品统一配送工作是关系全县食品安全的重大事情,必须立即实施。目前全县实施定点屠宰和肉品配送工作的各项条件和时机已经成为成熟。
2018年 3月,我县成立畜禽屠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淳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及肉品统一配送工作的通知》,4月16日发布《淳安县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的通告》,切实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组织实施。
加大力度 强化监管
目前,我县有生猪定点屠宰场(厂)一个,即为杭州 千岛湖泰众肉类食品有限公司,属于县工贸资产有限公司的下属企业,坐落在坪山工业园区睦州大道,主要承担千岛湖镇城区生猪定点屠宰工作,而其它乡镇还未实行定点屠宰,处在自购、自宰、自销状态,上市肉品由于未经检疫检验存在消费质量、环境卫生等安全隐患,且噪声扰民,百姓举报时有发生,是环保安全隐患点。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生猪屠宰的法律、法规的实施要求,以及我县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近年来,我县采取积极、果断的措施,开展了卓有成效的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工作,使得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工作健康有序地展开。
2017年,定点屠宰场(厂)屠宰生猪2.6万余头,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屠宰加工、检疫检验,检出的病害猪及产品都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从很大程度上保证了肉品安全和放心消费。
去年,我县共完成送检任务6000多个,开展病死畜禽无害处理监管等11个专项整治行动,出动监督检查行动810人次,查处动物卫生监督违法案件6起,有效保障上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全县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不发生重大畜产品安全事件。
狠抓落实 合力推进
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是全面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政府“菜蓝子“工程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难度较大的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
由于屠宰时间基本是在晚上9:00-凌晨2:00这个时间段,为了完成检疫工作,目前,县农业局派驻定点屠宰场3人,主要做好生猪屠宰进厂查验、宰前检查、瘦肉精等违禁药物监督检测和宰后胴体检疫,以及监督厂方肉品检验员同步检验、瘦肉精自检等,对合格的生猪产品进行盖好检疫章、检验章,同时出具检疫、检验合格证后方可出厂上市销售,对经检疫检验不合格生猪及其他产品监督指导进入无害化处理体系,确保上市肉品的消费质量安全。
为加强舆论引导和政策宣传,根据统一部署,各乡镇和有关部门在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的同时,对屠工和肉商等人群要进行重点宣传引导,并清理整顿辖区屠宰场所和暂养猪栏,确保5月2日上市生猪全部到县定点屠宰厂屠宰。
县农业、市场监管、公安、环保、城管等执法部门将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于私屠滥宰行为进行打击查处。广大市民要提高安全意识,不购买来源不明的生猪产品及其制品,积极举报上市生猪私屠滥宰行为和不法屠商。确保生猪定点屠宰和肉品销售工作在全县范围内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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