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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淳安县人民检察院对淳安县以余某姚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首批涉案人员批准逮捕。目前,公安机关抓获该恶势力犯罪团伙犯罪嫌疑人5名,其中已批准执行逮捕3人,主要涉及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开设赌场等多个罪名。
自5月23日收网以来,公安机关围绕该恶势力犯罪团伙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开展调查取证、深挖犯罪工作。在基本查清案件事实后,对先期抓获3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淳安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该犯罪团伙以犯罪嫌疑人余某姚、徐某选、宋某峰等人为主要成员,在我县千岛湖镇、汾口镇等地专门从事高利放贷活动,并通过暴力伤害和滋扰、威胁、恐吓等“软暴力”方式对多名被害人实施非法讨债,严重侵犯被害人的人身财产权利,扰乱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对社会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
下步,公安机关将继续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全面彻底查清案件事实。欢迎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此类相关犯罪事实,公安机关将如实记录在案,并保护检举人隐私安全。同时再次督促此类相关违法犯罪嫌疑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线索!
凡是举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相关罪名移送起诉的,对举报人给予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万至50万元。
线索举报范围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主要有:谋取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国家机关职务,拉拢、腐蚀、操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掌握一方话语权等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乡霸”、“村霸”、“地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欺行霸市、强卖强买、收取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深挖幕后组织者、操控者、经营者;
(八)非法高利入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主要有:打着投资公司、咨询公司、金融借贷平台、典当行等名义、以及“无抵押贷”、“校园贷”、“车贷”、“房贷”、“裸贷”等“套路贷”,专门从事高利放贷,采取虚假诉讼、跟踪滋扰、言语威胁、变相拘禁、殴打伤害等手段逼讨债务的黑恶势力;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十)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主要有:实施组织跨境赌博、绑架、洗钱、敲诈勒索、组织倫渡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十一)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发现以上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
请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
线索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10、0571-64812244
微信举报:关注“平安淳安”微信公众号,点击“举报领红包”,输入举报内容;
来信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排岭北路30号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 邮编:311700
来访地址:淳安县千岛湖镇排岭北路28号县公安局受立案中心
来访接待日:国家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来源:平安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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