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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俩一人提一把,往死里砍”
饭店老板王某在“劝架”时
从店里拿了两把菜刀出来
结果打架的人中
真有人拿过刀砍向另一方……
近日
检察院对一起
故意伤害案提起公诉
持刀“劝架”的饭店老板王某
被法院判处
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案件回顾
去年,王某与四位好友在自己所开的饭店吃饭喝酒,期间,尚某与张某酒后发生口角引发打架,被其他人拉开,后二人又到店外争吵,王某立即从店内拿出两把菜刀,对二人说:“这有两把刀,你们看谁能砍过谁!”
尚某遂用王某提供的菜刀将张某左侧面部砍伤,经司法鉴定,张某面部刀砍伤构成重伤二级。尚某因具有自首赔偿谅解等情节,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审理结果
检察官认为,王某的行为最初被公安机关认定为过失。
在本案中,王某持刀劝架并向发生撕打的尚某和张某提供菜刀,并教唆二人互砍,其行为具有高度危险性,且最终发生了尚某持刀砍伤张某致其面部严重损伤构成重伤的结果。其虽辩解称在劝架,但无论从其语言,“你俩一人提一把,往死里砍!”还是从其行为,向尚某提供菜刀,王某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产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放任结果的发生,其应当预见到自己行为的高度危险性。
综合全案事实和情节,办案检察官最终认定王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全案二人均具有自首赔偿谅解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提出从轻、减轻处罚的量刑建议,均被法院采纳,最终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对王某减轻处罚,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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