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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和强化医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营造“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的社会氛围,结合最新颁布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小编为大家总结了一些容易辨识的违规行为及常用知识点。
希望通过小课堂的知识分享能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医保政策规定,也请大家在看病就医时擦亮双眼,与我们共同做好医保基金的“守门人”。
部分医药机构收治住院病人时存在分解住院的问题。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了解一下。
分解住院:分解住院是指医疗服务提供方违反《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为未达到出院标准的参保患者办理出院,在短时间内因同一种疾病或相同症状再次办理入院,将参保患者应当一次住院完成的诊疗过程分解为两次及以上住院诊疗过程的行为。
例如H市医保部门发现某骨伤科医院病人当天出院后再次入院。该患者再次入院后,再次进行入院常规检查,经核实,该参保人骨折后住院时间较长,实际并未达到出院标准,医院为完成床位周转指标办理出院。医保部门认定该医院分解住院,责令其改正,退回相应医保资金,并处以相应罚款。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即将于今年5月1日实施)第三十八条:
定点医药机构有分解住院行为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约谈有关负责人,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处造成损失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定点医药机构暂停相关责任部门6个月以上1年以下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 参保人员在就医配药过程中如发现定点医药机构有变相提高标准收费行为,可向杭州市医疗保障局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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