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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人民法院司法雇员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审判工作力量,根据浙江省委组织部等5部门《关于全省法院司法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浙江法院司法雇员招录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淳安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司法雇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3、年满 18 周岁,大专学历年龄不得超过 28 周岁,本科学历年龄不得超过 32 周岁,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得超过 35 周岁;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录法院需要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招录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其他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4月15日止(双休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3、联系电话:0571-65031110,13357177723 4、报名携带资料: (1)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张;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 (3)户口簿原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5)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6)根据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书原件。 (二)考核 报名结束后,对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统一组织考核。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分的40%,面试成绩占总分的60%。 笔试科目主要考查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和综合常识等,满分100分,合格分6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完成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规定的比例计算出综合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综合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本次公开招录入围面试且成绩合格但未被最终录用的考生,按得分高低依次确定递补人选。一年内若出现司法雇员减员情形,经体检考察合格,递补人选可直接予以录用。 (四)公示与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经公示,被录用人员与淳安县心洁服务有限公司订立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经考核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或不能胜任工作的,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薪酬待遇按照淳安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薪酬待遇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2、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3、对招录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向淳安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反映,举报电话:0571-64885666。 附件:1、2022年淳安县人民法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 2、2022年淳安县人民法院司法雇员招录防疫须知 3、健康申报表 淳安县人民法院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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